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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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2-05-12 作者: 点击: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2届毕业生教育与管理相关工作,确保全体毕业生平安、文明、顺利离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

    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是涉及到学校诸多部门的一项全校性重要工作,关系到每一个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和校园的和谐稳定。因此,要以对毕业生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地做好毕业生教育、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特别是各学院要切实按照2022届毕业生相关工作日程安排,明确专人负责整体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服务意识。各单位、各学院要加强工作对接与协同,合理安排毕业答辩、毕业生就业及毕业手续办理的指导与服务等各项工作,尽量简化办事流程,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3.抓好教育引导。通过举办毕业生主题班会、座谈交流、主题党团课等多种方式,听取毕业生对推进学校建设发展的意见建议,认真做好毕业生思想和身心健康,人身财产安全、文明离校等各项教育工作,激发毕业生爱校兴校荣校之情,充分展示湘大学子的精神风貌,共同营造热烈、和谐的毕业氛围。

    4.落实防控要求。严格执行湖南省、湘潭市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各学院要切实做好毕业生去向的摸排工作,在校外的毕业生,所在地市为中高风险地区,暂不返校,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进行联系,并认真做好各项咨询与服务工作;所在地市为非中高风险地区,确有必要返校的,各学院要严格按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好学生提前报备、学院认真审批并及时向校防控办报告等各项工作。

     

    二、认真做好毕业生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各单位要根据毕业生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的时间要求,认真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教务处、研究生院牵头负责审定2022届预计毕业生名单、审查毕业生成绩总表、审定学位授予名单、制作和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等工作。

    2.党委组织部、校团委牵头负责做好毕业生党团组织关系转移相关手续办理。

    3.学生工作部(处)牵头负责做好毕业生鉴定、毕业生贷款还款计划变更、毕业典礼等相关工作。

    4.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牵头负责做好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制作与发放,及毕业生档案归档、转递等相关工作。

    5.保卫部(处)牵头负责做好毕业生户口迁移证制作和发放,及毕业生行李托运管理等校园秩序维护等工作。

    6.后勤保障处牵头负责毕业生退房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

    7.图书馆牵头负责毕业生图书归还等相关工作。

    8.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牵头负责做好校园网信息门户网站离校系统维护工作,确保系统运行稳定。

    9.校防控办负责对毕业生相关活动举办把好疫情防控关。

    10.各学院认真对接职能部门,做好毕业生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三、扎实推进毕业生离校前主题教育工作

    为加强对毕业生的思想引领和教育管理,提升毕业生综合素养,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有序离校,各学院应制定详细的毕业生主题教育工作方案,通过开展座谈会、主题班会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毕业生主题教育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理想信念、文明诚信、就业创业、心理健康、爱校荣校、安全教育和毕业生党员教育,引导广大毕业生以锐意进取的面貌、自信昂扬的姿态迎接二十大、踏上新征程。

    四、广泛开展毕业季系列活动

    为营造昂扬向上、积极和谐、感恩温馨的毕业氛围,学校将举行优秀毕业生事迹报告会,开展毕业季祝福传递活动,举办千瓦演唱会以及话剧、声乐、舞蹈、器乐艺术展演、毕业生专场篮球赛等系列活动,增强毕业生的爱国、爱校、荣校之情,引导广大毕业生传承和发扬牢记嘱托、艰苦创业、追求卓越的湘大精神,勉励广大毕业生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附件:1. 湘潭大学2022届毕业生工作日程安排

    2. 湘潭大学毕业生需办理的离校手续

     

    学              

    2022512日            



    附件1

    湘潭大学2022届毕业生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内容

    责任单位

    510日前

    学生工作部(处)、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图书馆等单位到教务处、研究生院领取2022届预计毕业生名单电子数据

    教务处、研究生院

    512日前

    各学院向研究生院交研究生培养材料

    各学院

    520日前

    相关职能部门将需办理财物结算手续的预计毕业生名单发放至学院,由学院通知学生必须于615日前办理好相关手续

    相关职能部门

    522日前

    毕业生鉴定、组织填写毕业生登记表

    学生工作部(处)、各学院

    523日前

    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各学院

    525日前

    提交毕业生辅修学位成绩总表

    相关学院

    61日前

    向教务处提交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向教务处提交本科毕业生成绩总表、论文鉴定意见、毕业名单

    各学院

    61-20

    到校园卡管理中心办理校园卡集中退费

    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

    65日前

    做好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以及考取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毕业生的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工作,完善贷款毕业生信息电子档案,加强毕业生诚信教育,督促毕业生按期还款付息

    学生工作部(处)

    各学院

    68日前

    审查毕业生成绩总表

    教务处、研究生院

    610日前

    向研究生院提交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名单

    各学院

    611日前

    毕业生须还清所借图书,图书馆在6117:00后,停止毕业生借阅图书

    图书馆

    615日前

    有关部门按教务处、研究生院要求,对没有办理好财物结算和还贷有关程序的毕业生名单进行标注,并将电子数据及纸质名单分别报送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同时将数据反馈至有关学院

    相关职能部门

    617日前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学位授予名单

    教务处、研究生院

    612-18

    登录校园网信息门户网站离校系统办理离校手续

    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各学院

    618

    毕业典礼,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党政办、学工处、各学院

    618-19

    发放毕业证、学位证,学院汇总证书发放登记表及报到证;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到保卫处户政科办理户口迁移证

    教务处、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保卫处、各学院

    618日前

    毕业生行李托运(具体时间、地点见校内公告)

    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

    61820

    各学院视情况自行组织毕业典礼等欢送毕业生活动,活动安排报学生工作部(处)思政科。

    各学院

    620日前

    毕业生完成退房

    后勤保障处

    621-75

    毕业生档案材料归档、转递,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各学院

     

     

     

     

     

     

     

     

    附件2

     

    湘潭大学毕业生需办理的离校手续

    为切实方便广大毕业生合理、有效地办理离校手续,毕业生通过登录校园网信息门户网站的离校系统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以下手续可以通过现场确认。

    1. 结算教材费(教务处教材科)。

    2. 归还图书(图书馆二楼)。

    3. 办理退房有关手续(后勤保障处所在片区物业管理办公室,金瀚林公寓区在金翰林8303室。)

    4. 办理党团组织关系(以学院为单位,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校组织部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移到校团委办理)

    5. 归还学院资料室和实验室等公物(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湘潭大学学生中心

    邮编:411105

    邮箱:xtdxtw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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