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通知》(湘教发〔2012〕6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湘潭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湘大学发〔2013〕21号)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本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评审公示,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定,评定我校碧泉书院•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孙小丽等38名本科生荣获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现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同学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进步。同时,全校学生要以受表彰的同学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不断追求卓越,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附件:湘潭大学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湘 潭 大 学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