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和湖南省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1〕28号)精神,经学生本人申报、学院评审推荐、学校审定,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间为11月8日至11月15日,公示期间若对评审结果存有异议,请与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58292704。
附件:湘潭大学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获资助学生名单
湘 潭 大 学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