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
根据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发布的《关于支持开展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的函》(湘青基〔2025〕12 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 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科创团体项目
二、资助范围
根据中国青基会 2025 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项目安排,计划在湖南 40 所高校(含民办、高职)实施“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各高校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1) ,每校推报 1 人,资助标准为 2000 元/人,资助名额共计 40 名。
在湘潭大学等四所高校开展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项目,为在读学生及学校科创团体提供资助支持,每校推报1个,资助标准为5000元/团队,资助名额共计4个。
三、推报条件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3.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在读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含民办、高职);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优先推荐家庭经济条件较弱学生;
5.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等方面具有典型事迹;
6.在社会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大学生群体中具有榜样作用。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项目
(1)我校推报科创团体一个,团体内的学生含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科创团体开展的项目须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一定贡献;
(3)科创团体中有学籍并在读的学生不低于团体总人数的80%。
四、材料报送(附件1-4)
各二级团组织择优推报符合参评条件的个人限1名、科创团队限1个。
截止时间:12月24日(本周三)上午10点;
电子材料:xtutwshsjb@163.com(社会实践部邮箱);
纸质材料:学生活动中心407(社会实践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