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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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 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湘大共青团 时间:2025-12-22 作者: 陈祉昂 刘佳豪 高卉 王恋 刘翔 点击:

    各二级团组织:

    根据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发布的《关于支持开展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的函》(湘青基〔2025〕12 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 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科创团体项目

    二、资助范围

    根据中国青基会 2025 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项目安排,计划在湖南 40 所高校(含民办、高职)实施“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各高校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1) ,每校推报 1 人,资助标准为 2000 元/人,资助名额共计 40 名。

    在湘潭大学等四所高校开展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项目,为在读学生及学校科创团体提供资助支持,每校推报1个,资助标准为5000元/团队,资助名额共计4个。

    三、推报条件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3.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在读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含民办、高职);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优先推荐家庭经济条件较弱学生;

    5.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等方面具有典型事迹;

    6.在社会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大学生群体中具有榜样作用。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项目

    (1)我校推报科创团体一个,团体内的学生含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科创团体开展的项目须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一定贡献;

    (3)科创团体中有学籍并在读的学生不低于团体总人数的80%。

    四、材料报送(附件1-4

    各二级团组织择优推报符合参评条件的个人限1名、科创团队限1个。

    截止时间:12月24日(本周三)上午10点;

    电子材料:xtutwshsjb@163.com(社会实践部邮箱);

    纸质材料:学生活动中心407(社会实践部办公室)。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湘潭大学学生中心

    邮编:411105

    邮箱:xtdxtw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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