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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招募湘潭大学202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的预通知

    来源:湘大共青团 时间:2026-03-06 作者: 点击:

      各二级团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在青年中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广大有志青年积极响应国家到西部、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号召,现2026年西部计划招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述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是团中央与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联合实施的一项重大人才工程。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基层开展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实施内容包含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治理、卫国戍边、服务新疆、服务西藏8个专项(详见附件)。自2003年实施以来西部计划已成为有效的实践育人工程人才流动工程、就业促进工程助力扶贫工程,引导着一批批大学生将个人命运与国家发展进行有机结合,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受锻炼、长才干、贡献,在火热的基层实践中坚定理想信念、锤炼意志品格、增长本领才干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

    (二)招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

    2.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应届毕业生须在到岗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或学位证在读研究生须获得本校(院、系)及导师的书面同意证明

    3.具有志愿服务经历,有奉献精神、大局意识,身心健康,能胜任西部各志愿服务工作。

    三、招募原则及办法

    1.本次招募工作在学校西部计划项目办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2.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和地方财政将发放相应生活补贴

    3.选拔工作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统一选拔的原则,并根据服务地的实际需要,精心组织、严格筛选,选拔结果将在校内公示。2025年我校西部计划服务地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四川省、重庆市和湖南省,2026年我校西部计划服务地以及招募指标将经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核定后下发。

    招募程序

    (一)信息咨询

    有意向的同学可加入湘潭大学2026年西部计划招募交流QQ群(群号:1040483390),了解学校招募程序的具体信息。

    (二)报名方式

    55登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或搜索微信公众号“西部志愿汇”,点击菜单栏我要报名-网上报名),在西部计划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填写报名表下载打印表格,纸质版报名表交学院加盖公章后盖章请以西部计划官网最新报名表为准)与成绩单(包含学分绩点和专业排名)由学院统一收集后,在57日下午17:00一同送至校团委社会实践部(学生活动中心407室),电子档也由学院统一收集后,在57日下午17:00以压缩包形式(zip)发至邮箱(xtutwshsjb@163.com)进行审核,邮件主题需标明“2026西部计划报名+学院”。

    (三)资格审查及选拔方式

    根据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综合情况,校团委统一对参选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以及体检。

    注意: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等选拔工作预计将于报名材料收集、资格审查完毕后一周内陆续开始5月中旬,请各组织及时通知报名学生预留在校时间,所有选拔都只以线下方式进行。

    (四)公示和录用

    根据报名学生的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校团委择优确定入选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若无异议,发布最终名单。

    (五)签订招募协议

    公示结束后,入选志愿者与省项目办签订招募协议。

    (六)教育培训

    省级项目办与校团委对入选西部计划志愿者进行岗前培训。

    (七)志愿者上岗

    志愿者携带通知确认书等所需材料,由省项目办组织到服务地进行报到。

    五、保障机制

    (一)政策保障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单位《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西部计划志愿者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鼓励各地积极出台支持志愿者扎根当地的政策措施。

    1.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5.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6.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二)资金保障

    1.西部计划作为中央举办、地方受益的国家项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3万元(南疆四地州、西藏每人每年4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2.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体制结算方式拨付省级财政部门。地方各级财政要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按月足额发放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保障各级项目办开展志愿者招募、培训、派遣、宣传等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单位《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可参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西部计划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并为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志愿者提供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符合条件的未就业西部计划志愿者享受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2.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每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参加社会保险。考虑到西部计划志愿者地域跨度较大、影响安全因素较多等特点,各地要按照全国项目办有关要求,为每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购买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志愿者办理其他补充医疗保险。

    3.县级项目办及基层服务单位应为志愿者提供交通、住宿、 伙食等方面的便利,提高保障水平。

    (三)考核激励

    各服务省项目办要认真做好西部计划志愿者年度考核工作。优秀等次志愿者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当期在岗志愿者人数的20%,由省级项目办统筹审定,全国项目办统一通报表扬。县级项目办应建立年度考核激励机制或积极推动将志愿者纳入所在服务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对象,按考核结果等次给予志愿者相应激励。全国项目办将科学使用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下一年度各省全国项目的实施规模进行动态管理。

    (四)地方项目

    鼓励各省(区、市)项目办实施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加强地方项目的规范管理。全国项目办对全国项目和地方项目实行一体化等标管理。地方项目须严格按照全国项目的运行模式、选拔标准和工作要求组织实施,所需经费由地方承担,责任主体为省(区、市)项目办,年度实施规划须提前报全国项目办审批。经全国项目办批准的地方项目的志愿者与全国项目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地方项目的岗位设置须结合当地实际,按照全国项目的岗位类别和结构执行,并确保90%以上的服务岗位设置在乡镇及以下。全国项目实施规模扩大的省(区、市)不得减少现有地方项目实施规模。

    、咨询方式

    地址:学生活动中心407室社会实践部

    联系人:

     恋:0731-58292024

    刘佳豪:16682582830

     婧:13337220113

    刘安琪:17308480791

    2026年西部计划招募交流QQ群:1040483390


    附件:西部计划专项介绍



    共青团湘潭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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