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夫楼桌椅管理办法(暂行)
逸夫楼桌椅是由湘潭大学资产管理处主管、共青团湘潭大学委员会分管的学校公共资产,对校内各单位开展活动具有重要意义,为规范逸夫楼桌椅出借程序,有效管理逸夫楼桌椅,保护学校公共资产,特此制订该管理方法。
出借程序
1.

2.对逸夫楼桌椅管理统一采取“团委统一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原则,桌椅出借需按照规定流程,合理控制借出数量,加强使用情况监督,切实保障学校公共资产的规范使用,对违反相关使用规定的组织需追究相应责任。
二、管理办法
1.借用桌椅前需规范填写《湘潭大学团学组织桌椅借用申请表》,不得漏填、错填,经由主管单位签字盖章后,提前两天交至校团委(学生活动中心408)审批盖章。
2.借用桌椅前需提前两天与桌椅管理负责人联系,并预约借用时间。
3.使用桌椅时需爱护学校公共资产,保持良好的桌椅使用情况,不得损坏、丢失桌椅,如出现上述情况需及时上报校团委并承担相应责任。
4.归还桌椅需提前一天与桌椅管理负责人联系,并预约归还时间,
不得出现随用随借,随用随还的情况。
借用、归还桌椅时间统一定为正常上课上班时间,如出现不在规定时间内联系等情况,负责人可有权不予受理。
共青团湘潭大学委员会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