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团学组织活动相关审批流程介绍(团属校级组织版)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提高审批工作效率,降低各校级组织办事难度,校团委对湘潭大学团学组织活动相关审批流程进行了系统汇总,现将相关审批流程介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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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说明:
一、校团委办公室审批时间:周一到周五,值班表见附件。
二、需进行活动审批的校级组织需认真阅读《湘潭大学团学组织申请活动审批流程》及《关于审批的注意事项及变动》,填好审批表后上交至校团委审批,无需另交策划书。
三、如有不归还桌椅的现象,学院(组织)达一次不予借用桌椅;如有不按时归还桌椅的现象,达两次不予借用桌椅。
四、自管会负责的宣传制品:
1.金瀚林公寓区内金瀚林食堂对面八块宣传栏;
2.琴湖公寓区西边建设银行ATM左右两侧的宣传栏;
3.南苑建设银行旁边的小黑板;
4.北苑寝室一侧的三块宣传栏;
5.金瀚林-琴湖干道两侧的栅栏。
五、湘潭大学学生会思政建设部负责的宣传制品:
1.负责区域:校内各主干道两侧,各公寓区(不含金瀚林、兴湘)栅栏朝公寓外一面的悬挂,各公寓区(不含金瀚林、兴湘)外主干道上的悬挂,南苑球场的栅栏,南苑铁门前主干道的宣传栏,二田玻璃房外墙。
2.巨型喷绘或海报:二田玻璃房外墙。
3.喷绘:悬挂地点为北苑男生宿舍、南苑宿舍、琴湖南门的铁栅栏上,其他地方(各院门除外)一律不准悬挂。
4.海报、写真等:张贴地点为南苑宣传栏。(注:南苑宣传栏靠近南苑宿舍门口即学生宿舍大门左右第一二块区域是公共区域,其他有玻璃的区域不准许张贴海报。)
5.横幅:悬挂地点为①校门口至计算机中心和二田主干道。②南苑建设银行至工商银行十字路口处。③北苑男生宿舍门口至子弟学校。④其他地点均不能悬挂(各院门除外),禁止悬挂在道路一侧和铁栅栏上。
6.宣传板:摆放地点为南苑广告栏前,到期后摆放单位回收宣传板。
所有公寓(不含金瀚林、兴湘)外区学生活动宣传制品悬挂张贴使用审批表为《湘潭大学学生活动宣传制品悬挂张贴申报表》。
六、学生中心地下舞厅暂不外借。
七、逸夫楼LED显示屏只审批与教学、学生活动有关的内容。
八、审批表应由各校级组织负责人签字后送审。
九、所有审批使用最新表格,使用旧版审批表一律不批。
十、因不同场地管理单位不同,一张审批表仅能审批一个场地。
十一、一教教室原则上不予外借。
十二、兴湘学院宿舍区不能悬挂横幅。
十三、如无特殊情况,校团委不接收社团或校会各个部门单独送审的审批表,应交由社管或校会办公室统一处理。
十四、一张审批表审批日期最多为三天,审批表需提前三天上交。(如:需审批某场地的时间为某月10-15日,按规范应分为两张表填写,一张为10-12日,另一张为13-15日)。
十五、出现审批流程与实际不符或变动情况请致电或短信:
校团委办公室:0731-58293435
韩尚峰:16670830853
赵祥坤:15266564886
附件:
时间 |
上午 |
下午 |
星期一 |
张泽 17573200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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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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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泽 17573200265 黄楚欣 18060866177 |
星期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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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泽 17573200265 |
星期四 |
黄楚欣 18060866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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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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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楚欣 18060866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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