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伟人之托”奖助学金的激励作用,现将湘潭大学2022年“伟人之托”奖助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体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含兴湘学院),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 政治思想素质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上进,成绩优异;
3. 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
4. 无欠缴学费情况,无违反校纪校规情况,无受纪律处分情形;
其他具体申请条件见《湘潭大学“伟人之托”奖助学金评选细则》(附件1)。
三、评选名额及奖助金额
(一)奖学金
1.参评本科生必须为在校全日制2019、2020、2021级学生,名额45人(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2),金额4000元/人。
2.参评研究生必须是基本修业年限内且档案在校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名额22人,金额5000元/人,博士名额13人,10000元/人(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2)。
申请“伟人之托”奖学金的研究生无挂科记录和学术不端行为,当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参与此次评选。
各学院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的特点和学位授予要求制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申请“伟人之托”奖学金的科研成果基本要求。
(二)助学金
助学金参评本科生为湘潭大学2019、2020、2021、2022级困难学生,名额90人(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2),金额2000元/人。
(三)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指标单列,具体评选办法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制定实施。
四、评选程序
1.下发通知。学校下发通知,启动湘潭大学“伟人之托”奖助学金评选工作。
2.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2022年“伟人之托”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并附相关材料,且需在湘潭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中(湘大官网→信息门户→学工系统→学生资助→资助管理→学生资助申请)线上完成申请并上传《申请表》(系统开放时间为11月23日—12月7日)。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研究生的相关表格,各学院做好评审工作。
3.学院初审公示。各学院严格按要求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初审名单在本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统一签署意见并盖章,本科生评审材料提交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研究生评审材料提交研究生工作部教育办公室。
4.学校审定。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对学院报送的评选名单进行审核,并对评选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
五、报送时间
本科生于2022年12月7日前将评审相关纸质材料至湘潭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58292704@ xtu.edu.cn。
研究生于2022年12月7日前将评选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教育办公室,电子版发放至jyb@xtu.edu.cn。
附件:1.湘潭大学“伟人之托”奖助学金评选细则
2.2022年“伟人之托”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3.2022年“伟人之托”奖助学金申请表
4.2022年“伟人之托”奖助学金汇总表
5.2022年“伟人之托”研究生奖学金成果汇总表
湘潭大学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