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9、2020、2021级普通本科生。
二、评选项目
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会工作者、先进班集体、十佳班集体。
三、评选条件和比例
评优条件、比例严格按《湘潭大学学生奖励办法》(湘大学发〔2014〕13号)进行,评选项目名额的具体分配见附件1。
四、具体要求
1. 各学院要实事求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根据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开展评优推荐工作,评优结果要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
2. 各学院要严格审查评选资格,对于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取消其本学年评优资格。未通过校外住宿审批程序,擅自在外租住房屋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制。
3. 班级干部、寝室长、院团委学生会干部的评奖评优由各学院负责组织上报;校团委所管组织及社团的评奖评优由校团委负责组织上报;学生工作部(处)所管组织及社团的评奖评优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组织上报。
4. 休复学、转专业和留级学生在新班级满一学年的,评优评选在新班级进行,未满一学年的在原来班级进行。
5. 本次学年评优仍在网上开展,学生个人或集体申请奖项(集体奖项需以学院为单位)请进入湘潭大学官方网站,登录信息门户中的学工系统,进行网上申请操作(具体步骤见附件2),申请系统10月12日起开启,学院需要在10月28日关闭前完成网上审核上报。
五、材料报送
1. 学院填写报送《2021-2022学年学院综合评优汇总表》(附件3)、《2021-2022学年学院评优汇总表文件版》(附件4)、《2021-2022学年三好学生标兵申请汇总表》(附件5)。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填写报送《评优汇总表(相关职能部门)》(附件6)。上述材料同时需要纸质版和电子版。
2. 获奖者均需提交《学生个人获奖情况登记表》(附件7)纸质版。因《学生个人获奖情况登记表》将存入个人档案,获奖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学生获奖情况登记表填写说明》(附件8)填写,且每人只填写报送一份(获得多项奖励也只需填报一份)。
3. 参评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只需提交《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9),佐证材料留存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参评“十佳班集体”的班级需报送《十佳班集体申请表》(附件10),及《班主任工作手册》和《班级工作手册》在内的相关佐证材料。十佳班集体由学院从推荐参评的先进班集体中择优推荐1个,全校共评选10个十佳班集体。上述材料只需报送纸质版。
4. 请于11月4日前以院为单位将所有评优材料纸质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至学生工作部(处)管理科(服务大楼308),电子版发送学生管理科邮箱:1300487328@qq.com(陈畇任)。
附件:1.2021-2022学年评优指标分配表
2.学生个人或集体网上申请操作流程
3.2021-2022学年学院综合评优汇总表
4.2021-2022学年学院评优汇总表文件版范式
5.2021-2022学年三好学生标兵申请汇总表
6.评优汇总表(相关职能部门)
7.学生个人获奖情况登记表
8.学生获奖情况登记表填写说明
9.2021-2022学年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10.2021-2022学年十佳班集体申请表
湘潭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10月10日